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切实促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有效总结我校研究生培养教育的经验特色,结合前期学科建设调研情况及2020年学位点申报的补差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和评选“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的范围
申报奖项的成果,一般为近五年内依托教育部、自治区或我校审批立项的研究生培养教育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或正式出版并已经在用的研究生课程教材,或在规定等级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主要包括:
1. 教育部、自治区或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等形成的研究成果;
2. 教育部、自治区或校级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等形成的研究成果;
3. 公开出版并在我校研究生教学中已经使用的正式教材;
4. 在中文核心或CSSCI期刊上发表的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论文;
5. 其他在研究生培养教育中具有特色优势并产生突出成效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者应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2. 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 申报者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4. 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但须注明申请人先后顺序和单位排序,一般每个项目的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3个。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规则》(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
2. 申报成果的应用、效果证明材料;
3. 与申报成果相关的其他材料;
4. 项目的立项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以及鉴定验收意见。
五、申报数量
各学院(单位)限报5项,排序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汇总表》(附件3)。
六、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3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7848079@qq.com邮箱。
联系人:李元浩,电话:65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