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内蒙古科协关于开展2026年内蒙古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和内蒙古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推荐工作。
一、项目简介
(一)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
该计划面向优秀青年博士研究生实施,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选拔和培养机制,助力博士研究生提升综合素质、拓宽学术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采取基层推荐、组织审定、综合培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育周期为2年,重点围绕政治训练、专业锻炼和社会历练等方面开展系统培养。
(二)内蒙古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
该计划依托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托举培养,为入选博士生提供学术支持和科研资助,进一步提升博士生科研能力和专业视野,促进自治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托举培养周期不超过2年,2026年计划入选对象不超过40人,每名入选者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博士一年级(2026级)、博士二年级(2025级)研究生。
(二)距离毕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
(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遵守科研诚信要求,无违法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五)博士专业主要涉及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及交叉学科领域,博士阶段与硕士阶段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
(六)具有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意愿。
(七)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在研究生阶段(包括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阶段)获得国家级奖学金;
2.曾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八)重复申报要求:两项计划不得重复申请。已入选或已申报内蒙古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博士生,不得作为中国科协专项计划推荐对象;已入选或已申报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博士生,也不得重复申报内蒙古科协专项计划。
(九)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补充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照申请年度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2.重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方向。
(十)内蒙古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补充条件:
1.年龄不超过32周岁(按照申请年度9月1日实足年龄计算);
2.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奶业、草业、算力、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自治区优势特色领域。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博士生根据拟申报计划要求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1)或《内蒙古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被托举人选推荐书》(附件2),签字盖章部分可暂留空。
(二)证明材料:与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相关的证明材料须一并提交。
(三)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每名申报人需从托举培养学会名单(附件4)选取1—2家自治区级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培养单位,并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以上电子材料均须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本,各学院将材料汇总后,以学院名称命名并压缩,发送至邮箱:ysj_55@126.com。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思佳
联系电话:0471-6575780
18548128056
附件: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2.内蒙古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被托举人选推荐书
3.推荐人选汇总表
4.托举培养学会名单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