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3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
业务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科研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工大 科研字〔2025〕146号)相关规定,将对2025年备案立项的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5年立项的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可提出延期申请(见附件4),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导师、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每个项目仅可延期1次(延期时间1年)。
3.研究生院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专家评分表》(见附件5)。
三、材料报送
1.项目结题各材料由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统一送至研究生院(科创大厦)1309室,电子版(包含《结题报告》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项目结题汇总表》和《专家评分表》)发送至ysjzrt@imut.edu.cn邮箱。内容包括:
(1)盖章版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2)《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
(3)项目成果纸质版一式三份,研究成果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及编号;
(4)《项目结题/延期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一份;
(5)《专家评分表》电子版一份。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3.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闫思佳 联系电话:0471-6575780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1.2025年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项目立项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延期申请表
4.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专家评分表
5.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