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办法
为了改革和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制度,优化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激励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加速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学校允许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强的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并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前毕业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年或者两年半毕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年毕业视为提前毕业。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秀,学风严谨,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读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学术作假行为。
2.申请人入学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背景与研究生学科(领域)相同或相近。
3.已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学分,全部课程无补考,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4.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专业教学实践、开题报告等环节,其中开题报告距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完成规定的专业实践环节。
5.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认定论文质量达到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的要求,且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不高于30%。
6.学位论文的评阅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评阅意见均为同意进行答辩。
7.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前需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外文期刊或者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以内蒙古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或者录用通知为准),论文有效时间从入学注册之日起到申请毕业之日止。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者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列明申请条件。
2.指导教师审查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该生的实际表现,签署推荐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研究生院出具的《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成绩单》、《研究生开题报告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计划》、学位论文、学术论文等)进行审查、对学位论文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对是否同意申请提前毕业给出意见。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进行论文复制比检测。
四、论文送审与答辩
1.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匿名评阅,且仅送审一次,不增聘评阅人进行论文评阅。
2.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需参加“双盲”答辩,具体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1.提前毕业的申请时间由研究生院通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学位申请、授予和毕业派遣执行正常程序。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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