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社会工作硕士(MSW),是培养社会工作高级专业人才的专业学位类别。我校MSW于2016年设立,自2017年开始招生。本学位点现有研究生导师17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13名;博士11名。聘任校外实务导师14名,分别来自于区内外社会工作部、机构、社区等单位。
二、定位与目标
本专业学位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的顶层设计与发展思路,深度对接地方及人群需求,开展相关调研、设计、实践项目,就社会心理建设、基层社区治理、信访工作转型、养老服务政策等开展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智库咨询、项目研发、社会服务,进一步在自治区内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优势与特色
本专业学位依托社会工作本科专业(自2004年招生)建设与发展成就而设立。20年来,共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成就,遵循专业建设规律和服务社会理念,挖掘专业发展潜力,大力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有专业教师21名,团队意识牢固,教学与科研能力较强,多人次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纵向项目及校地协同创新研究课题,具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社区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培训基地”“内蒙古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社会工作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等平台资源。2003年加入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10年成为理事单位,2012年被选为常务理事单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研究能力的整合培养,增强人才职业胜任力、持续发展力和社会贡献力,实行双导师制,分方向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实施“教学-研究-实践(PTR)”一体化教学和案例教学模式。
四、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国家“发展专业社会工作” 战略,推进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事业,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目标,面向当前和未来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需求,培养具备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人文科学素养、专业价值观以及职业道德,扎实掌握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社会政策,了解社会工作职业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发展趋势, 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具有实践创新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专业培养方向
本专业学位设置三个培养方向:
1.临床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临床社会工作是回应个人或人群的个别化、个性化、个体化的维持性、发展性或成长性需求,而进行的直接服务。重视社会工作服务临床技能精细化探索,从而实现技术的可操作性以及服务的有效性;同时,更加着重临床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前沿性开拓,进而实现多元理论的综融化,达成特色理论的本土化,建构跨领域方法的本地化。
2.社会政策与社会发展。基于国际视野和国情意识,利用社会政策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开展社会政策研究、分析、规划、制订、评估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对分领域社会政策评估与研究,进行国际社会政策比较研究,以促进社会保障质量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改善、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等民生事业。
3.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探索农牧区社区共同体面临的解体问题与重建路径,突出社会工作与行动研究在农牧区社区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和具体实务方法;探讨城市社区发展与治理的特色,突出地域文化,注重社区需求与社区资源调查评估,将社会工作的服务方法与理念应用到社区治理与服务之中,积极与地方合作,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试验区的建设水平。
六、国内外影响
本专业学位立足自治区,面向全国,放眼国际。综合实力在自治区范围内名列前茅,部分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部分师生在国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数据更新截止于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