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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改革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7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2017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项目内容

(一)学校层面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主要针对学校层面的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评价、学生管理与学风建设、学位授权点建设与评价等方面,开展面向学校的具有政策性和引导性的研究工作。

(二)学院和学科层面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主要针对学院和学科层面的研究生生源培育与吸引、人才培养各环节规范化建设、不同类别研究生区别化培养、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与培养模式研究、特色化课程教学方法研究(含公共课)、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学位论文过程管理与质量保障、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学术带头人培育与管理、学风建设、在校生与毕业生满意度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质量保障、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开展面向学院和学科的示范性和具体性的研究工作。

二、项目数量与立项要求

(一)项目数量与项目经费

1. 学校层面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6项。

2. 学院和学科层面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25项,其中:

1)学院层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项;

2)学科层面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项。

3.学校层面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学院和学科层面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学院可用学科建设经费给予适当额度配套费用)。

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开展调研、学术交流、参加各类专题研讨会议、资料印制、论文(著作)出版、专家咨询和评审等。主要涉及的支出科目有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费、其它费用等,其中差旅费(包括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会务费、杂费等)占总经费的60%左右,劳务费(包括专家评审费、聘请专家讲座与指导费用)占20%左右,办公费(包括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资料、条幅、喷绘、展板、打印费、复印费和装订费等)占 10%左右,其它费用(包括论文版面费等)占10%左右。

(二)立项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即201711月至201911月。

2.项目申报与评审采取“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的办法。

3.项目应符合“立项范围与项目内容”要求,申报项目与近年来已经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内容趋同的以及与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趋同的不予立项。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研究生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在岗人员。

5.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院限报3项,其他学院限报2项,每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6.项目组成员一般应为3-5人,要求所从事工作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年龄梯次合理,分工明确。

三、成果形式与质量要求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教改方案、网络教学平台、特色数字化资源、教改论文或实践报告等。成果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水平,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成果推荐参评学校或自治区级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在申报上一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安排

1.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要求A4幅面,一式叁份,双面打印,侧面装订。

2.各学院分别组织申报,申报材料(附件12112日前汇总后交研究生院评估办,电子版请发至xwdpgb@imut.edu.cn。联系电话6511025(校内81025)。

五、其他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结论性意见,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2017]24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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