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立项的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附件1)已进入鉴定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负责人将《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表》(附件2)和项目研究报告或其它成果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分别装订后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鉴定验收。
二、 鉴定验收材料审查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相关验收材料均需提前送达鉴定委员进行审阅(可以是电子版);鉴定委员会应至少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1名,其他鉴定成员应为熟悉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副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且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鉴定验收要形成书面评审验收意见,给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并由鉴定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三、 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学校出具结题证书,结余的课题经费需按《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在2017年9月30日前继续使用。经过鉴定验收的项目,可以继续积累成果,申报更高一级的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等。
四、 未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按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申请再次鉴定验收。再次验收未通过的,课题注消,经费收回。
五、 项目鉴定验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所有验收项目除提供本通知(一)中纸质版材料外,还需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按“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格式命名。课题验收结果集中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联系人:马丽莎 联系电话:6578863
电子邮箱:xwdpgb@imut.edu.cn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立项项目
2.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表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