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校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举行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仪式。我校副校长刘进荣、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马万斌、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明宏出席,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张广主持仪式。
仪式上,刘进荣与明宏签订了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马万斌、明宏、刘进荣共同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明宏介绍了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况以及培养基地建设意义。刘进荣在讲话中表示,“十三五”期间,国家和自治区的公路交通建设将有很大发展,为双方的发展和合作提供了机遇,学校将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加快学科建设与发展,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对于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以研究生培养为纽带,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特许经营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于2004年8月挂牌成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公司实施监管。主营业务是对自治区境内已建成运营并交给公司经营的高速、一级、二级公路和公司再建的其它高等级公路的融资、建设、养护、收费、还贷、开发服务、资本运营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等。
我校研究生院院长郭锋,学生工作处处长翟熙伟,科技处副处长席东民,土木学院党委书记韩伟新、副院长郝贠洪、调研员苏跃宏,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