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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说明
2017年01月03日     (浏览次数:)

一、答辩申请资格审核

研究生按照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并按《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后

导师审查学位论文,学院研究生秘书核查课程及其成绩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必修环节是否完成,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审、并盖章。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使用有关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所在学院及导师审查同意,在举行答辩的40天前,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一位为校外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要在20天内写出较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是否可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等提出意见。

如两位评阅人的评语皆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如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意见,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办公室增聘一位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如增聘评阅人评语亦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盲审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阅。

四、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委员中一般应有相关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申请人的导师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人选应在答辩前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查。

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

五、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

六、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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