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号
关于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院:
为精准确定各学科团队建设任务,有效实现学科团队建设目标,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等三个标准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对学校已经立项的各类学科团队建设任务进行了审核,请各学院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1、2,以下简称“任务书”)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建设任务已经通过审核的学科,学院组织各学科团队按照已审核的建设任务填写并上报任务书。
2.对于建设任务未通过审核的学科,学院需认真考虑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提出的建设任务调整建议,组织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和学科团队进行充分论证。论证后按调整建议确定建设任务的团队,直接填写并上报任务书;论证后未按调整建议确定建设任务的团队,可按论证结果填写任务书,但上报任务书时需附《XX学院对XX学科所属学科团队建设任务的情况说明》(附件3)。
3.《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分A、B两类,一流学科团队、重点学科团队和培育学科团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A)》,学科群(交叉创新)学科团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B)》。各学科团队填写任务书之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按照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填写。
4.2020年5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报至研究生院(唯实楼)3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崔凤丽办公自动化邮箱。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对提交的任务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任务书签订形式、签订时间地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凤丽,联系电话:4929275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A)
2.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团队建设任务书(B)
3.XX学院对XX学科所属学科团队建设任务的情况说明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