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拟申请学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学位申请人修满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思想政治审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审查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
(2)学位论文(PDF格式)
(3)课程成绩单
(4)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纸质版)
(5)博士学术报告登记表及汇总表(纸质版)
(6)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原件由学院核验后退回,学院教学秘书核对无误后须在《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完成研究成果清单》上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7)学费交费凭证(纸质版)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材料
(2)《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答辩申请统计表》(盖学院公章)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20日
3.预答辩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实施办法》要求组织预答辩,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预答辩结束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预答辩通过的博士研究生材料包含:
(1)《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纸质版)
(2)盲审格式学位论文(PDF格式,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提交,提交审核后不得更换。)
(3)学位论文大摘要(TXT格式,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提交。)
(4)《博士送审信息汇总表》(按模板规范填写,XLS/XLSX格式)
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前须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 研院字〔2018〕14号)相关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预审通过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预审不通过者须认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由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重新预审或同意申请答辩的决定。
1.审查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结果汇总表》(纸质版)
(2)《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 (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提交)
(3)盲审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提交,提交审核后不得更换。)
(4)科研成果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科研成果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由学院核验后退回。)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材料
(2)《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清单汇总表》(盖学院公章)
(3)《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申请统计表》(盖学院公章)
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二、学位论文评审
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实施办法》(内工大 学位办字〔2021〕4号)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的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评审范围为申请答辩的全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低于1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新设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首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新聘硕士导师首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答辩未通过再次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其它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可由学院组织送审。
评审时间为30天左右,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影响学位授予时间。
三、学位论文答辩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0〕45号)规定,通过评审的论文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各学院负责对评审通过研究生的答辩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
答辩前,答辩秘书应将“学位审批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审核盖章,之后由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前未通过审批而自行举行的答辩,其答辩成绩一律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截至时间: 2024年12月1日。
四、学位申请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审查《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批表》、学位论文及其他与学位申请相关的材料并将通过初审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1.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
(1)《申请博士学位审批书》(纸质版,一式二份。)
(2)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及PDF电子版,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撰写,同时确保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完全一致,电子版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提交)
(3)作者简介、论文大摘要(电子版)
(4)《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历教育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纸质版)
(5)卷内目录(纸质版)
2.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批表》/《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及PDF电子版,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撰写,同时确保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完全一致,电子版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提交。)
(3)《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纸质版)
(4)卷内目录(纸质版)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5日。在提交材料前,各学院须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的拟授学位名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和学位申请材料。
4.学位证书颁发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五、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严密、有序的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学院负责人各司其职,根据时间节点安排,仔细核查学费缴费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论文学术规范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严格把关,及时、认真做好各自的审核环节,安排好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及答辩的有关事宜。
2. 工作中如有相关事宜咨询,可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6372993,邮箱:yjsy325@imut.edu.cn。
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日
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具体事项 |
时间要求 |
1 |
答辩资格审查 |
博士:9月20日 |
硕士:10月10日 |
2 |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 |
博士预答辩:9月20-10月10日 |
|
|
硕士预审:9月20日-10月10日 |
3 |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
10月11日 |
4 |
学位论文送审 |
10月15日—11月15日 |
5 |
学位论文答辩 |
11月20日-12月1日 |
6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
12月5日 |
7 |
学位证书发放 |
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