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招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工大 校发 【2014】 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开展研究生“三助”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的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1. 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建立研究生“三助”岗位拟聘备选人员信息库。信息库按照学年实行动态调整,凡是有意向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列入信息库。凡列入信息库中人员将取得研究生助管、助教的聘用资格。
2. “助教”岗位的招聘工作由设岗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的聘用程序自行开展。
3. 应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取得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资格后,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于4月2日前向设岗单位报名,有关要求、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详见《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一览表》。
4. 研究生在原“助管”岗位继续被聘用的,取得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资格后,直接与设岗单位签订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协议书。
附件:1.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2.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3.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一览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