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助教”申报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工大 校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助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针对本学期有教学安排的教授、学科带头人开展。请各学院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内容对申报教师进行认真审核、汇总,于3月8日前将本部门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表及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所需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8日,材料报送地点为研究生工作部(教研楼309)。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助教岗位申报表(教师用)
附件3:研究生“三助”聘用协议书(设岗部门及学院用)
附件4: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学生用)
附件5: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