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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试行)
2019年02月18日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自命题科目包括硕士、博士的初试、复试考核中所有由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命题的考试科目。初试科目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工作,复试科目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工作。

二、成绩复核范围仅限于试题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

三、成绩复核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复核,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

四、办理程序和要求

1.申请成绩复核需有充分理由,考生必须本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可现场办理申请,外地考生可发传真办理。为保护考生隐私,我校不受理电话、邮件、微信等其他形式申请。

2.成绩复核受理时间一般为申请成绩复核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如遇假期或其它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时间以成绩复核通知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3.成绩复核结果由复核部门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生提交复核申请后,经规定程序组织专人复核后,无论复核成绩比原公布成绩增加还是减少,均以复核后的成绩为准。

六、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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