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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
2017年03月16日     (浏览次数:)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2. 按规定已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试;

3. 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和我校自行划定的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见附表);

4.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调剂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尚有少量调剂指标,符合如下调剂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专业。

1.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 “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但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电话联系,按照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三、复试及录取

1. 考生按照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文件规定参加复试;

2. 学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

附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110

20

70

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

245

30

45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57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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